电信网络诈骗,一直都是大家深恶痛绝的顽疾,此病不仅能直接“谋财”,而且还可能间接“害命”。为有效阻截电信网络诈骗,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予以重拳打击,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等七大方面提出了二十条监管要求。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又下发了特急文件“银发【2016】302号”,再次重申账户管理形式,并对《通知》的账户分类管理内容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和改进。
农行将带您一起解读央行个人账户新规,以助大家快速了解这项史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强举措。
银行账户进入分类时代
自2016年12月1日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设1个Ⅰ类账户。已开立I类账户的,再新开户时,应当开立Ⅱ类或Ⅲ类账户。已开立多个I类户的,需存款人做出合理说明。对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应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资金安全。
小贴士:Ⅰ类是全功能账户,就像个“大钱柜”,可以办理银行所有业务,包括存取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大额资金、银证银期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
Ⅱ类账户是I类账户的辅助使用账户,相当于“钱包”,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等。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Ⅲ类账户则像“零钱包”,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余额不得超过一千元。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转账方式及手续费调整
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候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受理行应当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
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9月30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加强账户管理
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银行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同时银行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联系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预留联系电话的情况,由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以保持不变。
银行将采取以下三大举措阻断异常交易:
一、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
二、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个人办理银行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高级别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三、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不法分子用于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银行账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 “涉案账户”名单的,银行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同时银行应当通知涉案账户开户人重新核实身份,如其未在3日内向银行重新核实身份的,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严惩账户买卖、冒名开卡
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公开登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银行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
重新核实身份时,农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要求您进行账户资金的操作。后续农行还会为大家带来更多关于央行个人账户新规的解读内容,请及时关注农行公告或拨打95599了解详情。
(来源:市场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