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种提法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金融应该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作用。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就金融及生态的问题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的采访。
问:你认为生态和金融究竟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或者说应该如何理解生态与金融的关联性?
陈雨露:首先,我们必须从逻辑上厘清生态与金融的价值联系,否则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无法深入下去,只能停留在旧的工具层面,而非道的价值层面。就本质而言,生态保护的行为主体追求公益,而金融的行为主体则是趋于逐利的。要让这两类原本相悖的价值理念融合在一起,生态金融的研究与推进才有更大的希望。因此,只有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框架下,出台囊括生态文明的金融改革方案,金融才能服务于公众利益。所以,我们必须设计合理的市场机制,协调好金融与生态文明产业之间的结构性关系,从而促使整个国家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生态金融是一种创新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城镇化生态建设中资金瓶颈的难题,既可以切实解决用钱的燃眉之急,也可以从长期上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效果,构筑生态建设的金融改革方案和制度方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发行生态建设债券与生态基金,建立生态环保银行或金融机构等。特别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兴起,可以考虑以这样的模式开展生态众筹、私募等。通过在金融产品和工具上的创新,带动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可行的方案达到资源配置的作用。
其次,良好的市场可以为生态建设资金流动开拓新的天地。民间公益生态项目可以不仅仅限于直接的环保行为,而是发展公益生态金融业,号召企业家为生态保护慷慨解囊,吸收社会资金,提供具有创新性的生态金融服务。吸纳私人资本进行环保投资可以充分调动市场的力量,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用金融来服务新型城镇化的生态建设。同时,由于生态建设涉及到市场化,需要加强监督,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问:目前国内这方面是刚起步,那国外有什么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吗?
陈雨露:国外发展生态金融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吸纳。比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开展过节能减排项目,德国法兰克福成立过生态银行,还有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其他类似的项目都产生过不错的影响。中国完全可以积极探索这些模式在本土是否可行,或是以此为鉴,发展创新的模式,吸引更多国外的资源和专家为中国城镇化生态建设出一份力。此外,国外已经出现了相应的生态金融行业准则和交易方式,形成和深化了节能减排约束机制,这些都值得我们去研究并选择性地运用于新型城镇化生态建设中。而我们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作为国内第一家生态金融智库,定能成为高层次、高水准的思想交流平台,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让中外专家为中国金融体系的绿色转型献言献策。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